对于特殊的乙肝患者提倡联合治疗
主持人:刚才谈到慢性治疗的新药抗病毒研究的成果,还有一些关于慢性乙肝治疗方面新的进展,尤其是对于慢性乙肝联合治疗,这方面能否详细给网友们介绍一下联合治疗主要是针对哪些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效果?
江家骥:目前为止,世界各国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包括中国即将出台的最新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对于一般的慢性乙肝肝炎患者目前不提倡一开始就联合治疗。对于特殊人群,比如处于乙肝肝硬化尤其是失代偿期的病人,我们提倡一开始联合治疗。为什么一开始联合治疗?因为这些患者需要终身长期抗病毒治疗,长期治疗可能出现病毒耐药的问题,所以为了减少病毒耐药带来的临床负面影响建议联合治疗。
主持人:失代偿指的失代偿期肝硬化?
江家骥:对,失代偿期肝硬化,这样的病人需要联合治疗。
对于有些单药治疗的乙肝患者,如果治疗效果不好,也可以根据病毒学应答的情况进行联合治疗。联合治疗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疗效,减少由于耐药出现带来的负面影响。
另外还有一些患者,临床判断属于比较难治的病人,比如治疗前转氨酶水平并不是特别高,而病毒载量非常高的病人或者肝脏组织学炎症非常轻的病人,这种病人从免疫学方面来说属于免疫比较低下,不管干扰素治疗还是核苷类似物治疗效果都不太好,对于这些病人开始治疗的时候就提倡联合治疗,以获得更好的疗效。
这里的联合治疗包括不同核苷类似物的联合,比如选择了拉米夫定或者替比夫定,加上现在国内用阿德福韦酯或者选择干扰素治疗也可以加上核苷类似物进行联合治疗。
主持人:具体的药物选择根据病人以前治疗的情况来进行选择?
江家骥:选择药物一定要根据病人的情况,病人情况包括病人的年龄、性别、病情、意愿以及经济状态等,另一方面也根据医生对某种药物使用的经验以及他对某种药物的认识来决定。
- 相关内容延伸阅读 ⇓
- 01. 哪些药物治疗乙肝效果好7012
- 02. 我国体细胞技术开创乙肝治疗新手段8235
- 03. 乙肝病毒耐药后会变异 耐药的处理时机很重要8273
- 04. 乙肝治疗不可“急功近利”9092
- 05. 乙肝患者初次治疗注意事项7882
- 06. 小儿慢性肝炎如何用药?7787
热门阅读
- 01. 如何科学预防肝血管瘤
- 02. 乙肝大三阳有哪些危害呢
- 03. 肝血管瘤患者在饮食上应少食肥甘厚味
- 04. 甲肝的预防要点有哪些?
- 05. 脂肪肝的六大症状表现 预防脂肪肝不要拖
- 06. 丙型肝炎的发病病因是什么?
- 07. 肝癌不治会引起3个并发症
- 08. 清肝养肝护肝吃什么
- 09. 酒精性脂肪肝的预防护理常识
- 10. 5种中药让你远离脂肪肝
图片推荐

乙肝小三阳也应加以重视
乙肝小三阳也应加以重视 乙肝分大三阳和小三阳两个阶段,提起大三阳,人们都会感到恐慌,认为大三阳传染性很强,要比小三阳严重,因此治疗以大三阳为主,而对于小三阳却不是很重视,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乙肝小

过度节食也可导致脂肪肝!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饮食结构的改变,得脂肪肝的越来越多,因此,很多人认为只有肥胖者才会得脂肪肝。其实不然,过度节食也可导致脂肪肝! 肝病医院庄险峰院长指出,过度节食也是导致脂肪肝的一个危险因

“乙肝”大学生上班一天就被辞退
一纸《退函》让马平颇感无奈7月12日,刚上了一天班的沈阳某学院应届毕业生马平(化名),被大连开发区某大型日资企业辞退了。 企业认为他是一名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会在就餐时传染其他员工。 律师认

肝硬化传染吗?
肝硬化传染吗?肝硬化是由不同原因引起肝脏弥漫性病变,日常生活中得肝硬化的人很多,那么肝硬化传染吗,我们来请肝病医院的专家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专家告诉我们,肝硬化是否传染,要看引起肝硬化的病因,如果

大型肝病免费检查 赠药活动!
特大喜讯:为解决广大肝病患者看病贵看病难,减轻肝病患者的用药负担。自20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肝病医院与河北阳光慈善基金会联合开展大型肝病免费检查赠药活动。凡来院门诊初诊患者:免专家挂号费;

治疗脂肪肝的误区
治疗脂肪肝的误区 脂肪肝是近些年来发病率上升最高的一类疾病,虽然患者本身没有什么明显的症状,但是随着时间的延长还是会对肝脏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严重的还会形成肝硬化,因此对于脂肪肝我们需要及时治疗,但是

小三阳饮食上要注意什么?
很多患者咨询小三阳饮食上要注意什么? 乙肝小三阳病人需要“三分治七分养”,小三阳饮食上要注意什么呢?小三阳患者需继续注意自我保护及定期复查,时刻关注病情的变化情况,平时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应有

乙肝病毒等感染孕妇的围生期管理研讨班在华侨医院举行
我国是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高发区, 母婴传播是HBV感染的主要途径,近年来,妊娠合并重症肝炎已成为我国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由于临床筛查手段的普及,妊娠合并 TORCH 感染发生率有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