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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乙肝病情 “闪婚”难逃“散伙”

作者:admin    来源:用户投稿    时间:2016.3.3       浏览: 8165次
        双方在彩礼方面存在争议,法庭调解判决双结合平息纠纷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海波报道:伍某与余某认识一月后结婚。但伍某婚后不久便发现自己被丈夫传染患上了乙肝,遂提出离婚。记者昨日获悉,顺德大良法庭同意双方解除婚约,平息了这场家庭纠纷。

        伍某称,自己与丈夫余某认识一个月后随即登记结婚,婚前了解不深,且丈夫隐瞒患有乙肝并连续多次住院治疗的事实。婚后丈夫身体健康状况恶化需留院详细检查治疗,而自己经检查后得知也感染了乙肝,为此承担极大的痛苦和压力,她认为丈夫隐瞒病情的行为致夫妻感情破裂,请求判令双方离婚。

        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尽管双方已有意离婚,但对双方结婚时丈夫亲属赠送的金银首饰,由妻子保管的属于丈夫个人的金器、礼金、礼饼金、婚宴酒席款以及丈夫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等方面的问题争议激烈。

        主审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妻子伍某主动将结婚时丈夫亲属赠送的金银首饰及由自己保管属于丈夫个人的金器全部退还。

        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礼金、礼饼金、婚宴酒席款及被告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本地婚嫁习俗,礼金、礼饼金都属于彩礼的组成内容,丈夫没有证据证明向妻子赠送了多少礼金、礼饼金,妻子也不予认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丈夫无法索回。丈夫认为婚后治病花费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因其病症并非婚后才患上,而是婚前患病的延续,不属于夫妻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扶养的范畴,且丈夫婚前并未将实情告知妻子,丈夫存在过错,因此产生的治疗费用应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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