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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不可自行抗病毒药物

作者:admin    来源:用户投稿    时间:2016.3.3       浏览: 7861次

        在乙肝治疗过程中滥用抗病毒药物的现象目前在临床上出现的越来越多,许多患者一见到检验结果出现“大三阳”或“小三阳”,自认为必须抗病毒治疗,有的甚至不经医师诊断,仅仅凭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一些资料或模仿别的病人的用药情况自己到药店去购买或随意停用抗病毒药物。这样不规范的使用抗病毒药物一方面会给患者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个方面可能给患者造成身体的伤害,甚至使病情恶化。

 

        对于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来说,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抗病毒治疗,也不是每个人的抗病毒治疗的疗效都好。只有HBVDNA滴度达到一定范围,血清谷丙转氨酶超过一定检测值或肝穿后肝组织学显示有炎症坏死或出现了纤维化,并排除药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等因素之后,才能使用抗病毒药物。

        目前,国内外公认有效的抗乙肝病毒的药物包括干扰素类和核苷类药物,并各有其适应范围和优缺点,前者的优点是疗程相对固定,疗效相对持久,药物变异较少,其缺点是需要注射,不良反应较明显,有精神病史、失代偿性肝硬化等疾病者不能使用,因此使用之前应咨询专业的医师,决定是否可以用药。后者的优点是口服给药,携带方便,抑制病毒作用强,不良反应少而轻微,可用于肝功能失代偿者,其缺点是疗程相对不固定,长期应用可产生耐药变异,随意停药后可能出现病情恶化,临床医师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及其个人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抗病毒药物,患者及家属不要随意使用或停用抗病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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