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腹水的患者进行放液要点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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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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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腹腔穿刺放液后按照8g/L白蛋白/腹水量补充白蛋白,如果放液后不补充白蛋白或其他胶体扩容,可能出现伴有肾功能损害的循环功能紊乱和电解质失衡。
2、放液时采用穿刺针头连接引流袋,最好采用螺旋输液夹调节,进行连续自动引流,引流速度以2-3h流出3-4L为宜。随着腹水的流出,将腹带自上而下逐渐束紧,以防腹内压骤降而发生虚脱或休克。
3、大量腹水患者,可以多次进行治疗性腹腔穿刺放液,直至腹水基本消失,但每日放水不宜超过5000m,以免发生血容量减少。
4、一次性全部放液是指一次放液>10L的彻底放完腹水,此种放液方法易造成循环功能严重紊乱,应严格避免。
5、小量放腹水不会造成血容量减少,因此治疗性放腹水第一次放液采用小量<1000ml没有必要。
Tips:诊断性抽液,一般50-100ml即可。减压抽液,首次不超过600ml,以后每次不超过1000ml,脓胸每次尽量抽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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