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药物性肝损伤四大措施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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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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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掌握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格按照剂量和疗程服用。例如成人服用对乙酰氨基酚24小时内的剂量不应超过2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超过此量易导致患者出现黄疸、急性中毒性肝坏死,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
2.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应使用对肝脏影响小或经肾脏排泄的药物,用前查看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等项目中是否有肝功能异常慎用的提示,必要时建议更换药品。例如此类患者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应用强心药时,不宜用洋地黄毒苷,宜用地高辛;因为前者易导致蓄积中毒,剂量难于掌握;后者主要经肾脏排泄,不易产生蓄积中毒。
3.患者需联合用药时,种类不宜过多,避免因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加重肝毒性。例如别嘌醇与巯基嘌呤合用可增加药物的肝毒性,导致患者死亡。服用伤肝药物期间不宜饮酒,因乙醇也可加重药物的肝毒性。
4.长期服伤肝药物者应注意观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出现异常立即停药,及时咨询医生更换药品,并配合保肝药物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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