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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出台

作者:admin    来源:用户投稿    时间:2016.3.2       浏览: 6883次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药品生产供应体系,基本建立覆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医药企业诚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体系薄弱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药品质量,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会议讨论通过的《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15年,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服用医院制剂的患者健康负责的态度,在制剂配制、生产过程中,肝病医院真正做到了严把中药材原料进院检验第一关。由中药鉴定专家、主任药师现场把关,药材库管理员、制剂室主任、专职质检员共同在场验收,与所留存样品对比,逐件将药材饮片倒出进行检验,挑拣杂质、异物,对于认为比较潮湿的品种进行晾晒或烘干;对于市场供应紧张或价格波动较大的品种、基源比较混乱的品种以及外观性状鉴别有疑问的品种,都及时取样进行薄层鉴别和水分、浸出物检查,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品种及时退回,保证了所有药材及其饮片符合内控标准规定,真正做到了不合格的原料不投入使用。

    多年来,肝病医院不懈努力,以“情系苍生疗肝愁”的精神,为保障医院制剂的临床疗效和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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