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乙肝产妇应该集中收治?
乙肝产妇应该集中收治(政心民意57)
主持人:我国是乙肝大国,约有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阻碍了社会的经济发展。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病人中,60%到85%都是由于母婴传播所致,因此,对母婴传播的阻断将大大降低乙肝人群比例,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降低国家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本期《政心民意》的嘉宾是省政协委员唐引荣,她所做的是《关于对乙肝产妇集中收治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
唐引荣: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阻断一直是各大相关专业医疗机构的研究课题,大量事实证明,进行各种母婴阻断疗法,即便最简单的新生儿三针乙肝疫苗接种,都可大大降低婴儿乙肝感染率。乙肝孕产妇与普通孕产妇不同,由于体内已有乙肝病毒的感染,在妊娠期肝脏负担加重的情况下,易发生妊娠期肝炎甚至发展为重肝,妊娠合并重肝有很高的死亡率,而这种病情在普通医疗机构中往往发生误诊、误治,耽误患者的救治。妊娠期肝炎尤其是妊娠重肝需要有较好技术和设备支持(如人工肝系统),应在专业医疗机构诊治,以求最大限度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乙肝产妇生产时,其血液、胎盘、羊水等传染到病床、产床、地面、被单等都有可能带有乙肝病毒,若不按规定消毁处理和经过严格的消毒,极有可能成为传染源传给其他产妇或婴儿甚至医务人员。“非典”以后,国务院要求对传染病实行“归口管理,集中收治”,以阻断乙肝的传播。为降低乙肝母婴传播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建议对乙肝孕产妇实行归口管理,集中收治,到南京市第二医院肝病产科统一管理。在江苏省有条件的城市中,可参照南京市的办法,选定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科设立肝病产科或肝病产妇病房,对乙肝孕产妇实行“归口管理,集中收治”。
互动
xxxx妇幼保健医院门诊部张医生:我们在孕妇建“小卡”时如检查项目中发现乙肝患者或带传染性质的,就会让孕妇转到专门的传染病医院的产科去生产。南京目前只有第二医院的妇产科可以收治乙肝产妇。由于生产时的医疗器械都不是一次性的,万一消毒不到位,就会对后面的孕产妇不利。得了乙肝,也不要背思想包袱,应该正视这个现实。如果和正常的产妇一起生孩子,那就是对大多数人的伤害。
xxxx中央路小学姜老师:如果有了问题就应该正视它,而不是回避现实。患有乙肝的产妇本身并不存在过错,社会也不应该歧视她们。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周围的同事或是朋友患了乙肝或是成为乙肝携带者,就会遭遇大家的“另眼相看”,使患者本人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于是就有人想隐瞒病情。我觉得这样做会让更多的无辜者受到伤害。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更为了宝宝的健康,乙肝产妇应该到对口医院集中收治。
回应
江苏省卫生厅:我们已在规定时间内将这篇提案的答复意见与提案人见了面,提案人对答复意见还是比较满意的。
xxxxx妇产科:xxxxx是xxx省惟一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自1983年起设有独立的肝病产科,已完成近万例母婴传播阻断的治疗,研究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妊娠期的肝炎和妊娠期急性肝功能衰竭的救治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污水污物的处理也完全达标。我们的新病房大楼预计到2006年可以投入使用,届时将拥有880张床位(xxx医院),完全能够承担xxx地区集中收治的需要。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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